【政令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台北長庚紀念醫院暫停急診保護案件服務,相關服務需求建議轉鄰近三總松山醫院或其他就醫保護責任醫院就醫。
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13年8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心字第11330520211號
主旨:有關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暫停急診保護案件服務一案,請轉知所屬並依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113年7月17日長庚院北字第1130700175號函辦理。
二、該院為因應政府優化建物安全政策,進行耐震強化作業,故自113年8月21日上午7時起,為期2年暫停急診保護案件驗傷採證等服務。
三、如有相關服務需求,建議轉鄰近三總松山醫院或其他就醫保護責任醫院就醫。
四、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就醫保護責任醫院名單請至下列網址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5SomSHCeAl3Xn6M6pnWvXWUWIX57fvK/view
檔案下載
檔名 | 大小 | 格式 | 下載 |
---|---|---|---|
1130816_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_北市衛心字第11330520211號.pdf | 1.69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