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閱讀課程公告時,請留意開課單位是否有註明「本課程申請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或者直接向開課單位聯絡人洽詢。
請向開課單位聯絡人洽詢 (1)課程的積分類別(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法規);(2)是否符合感染管制議題;(3)是否符合性別議題;(4)積分分數
課程結束後,開課單位會依照內部的行政流程/工作天,登錄學員的積分,因此請自行向開課單位聯絡人洽詢。
開課單位依照規定,必須在課程開始前送件審查積分,並且在課程公告資訊中註明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或「已通過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審查」 ;反之,如果單位在課程公告資訊中沒有註明,可能是 (1) 該課程可能沒有申請繼續教育積分,或是 (2) 申請了但審查不通過,因此學員無法獲得積分。
1. 該課程可能沒有申請繼續教育積分 / 單位在課程公告資訊中沒有註明是否有積分
→ 諮商心理師可以過個人積分申請的方式,在課程結束後進行審查,請參考官網-會員服務-常見問題-有哪些申請個人類繼續教育積分的管道?
2. 申請了但審查不通過,因此學員無法獲得積分
→ 該課程無法再藉由個人積分申請的方式獲得積分。
參考資料:全聯會-累積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注意事項:請留意開辦課程積分資訊說明
http://www.tcpu.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news1070607&Rcg=52865
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因此積分管理系統顯示「以『諮商心理師』執業已達換照標準」時,您可以在執照應更新日期的前六個月開始申請到期換照。
個人類繼續教育積分審查單位如下所列,請點選連結閱讀該單位的審查規定、流程、費用等說明。
(1)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首頁→心理師專區→繼續教育專區→繼續教育補充專區→繼續教育積分申請流程-個人類(https://www.tcpu.org.tw/psychologist-continuing-education/continuing-education-zone/continuing-education-supplement/8-continuing-education-points-application-process.html)
(2)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
(3)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1. 登入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 應用系統功能-積分管理系統 → 查詢 → 活動查詢
2. 設定「舉辦日期」(課程日期)、「縣市別」(課程地點)、「積分用途」點選執業執照、「取得認證類別」點選諮商心理師、「課程屬性」點選您想要查詢的積分類別 → 查詢
3. 瀏覽搜尋結果,點選「活動名稱」 → 系統顯示活動資料,請到課程列表位置點選「查詢」 → 系統顯示「課程屬性」和「學員積分數」
4. 當系統顯示活動資料時,可查看「已選取審查單位清單」區塊的「活動類別」 ,若顯示「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表示此堂課程是線上課程。
諮商心理師申請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檢附文件
- 諮商心理師證書
- 長期照顧專業人員Level 1學習證明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詳情請自行洽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照管理股02-2720-8889轉1880
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線上申辦服務系統,(醫事人員證書補發)連結:https://www.gov.tw/News3_Content.aspx?n=2&s=375814
公會與會員並非聘僱關係,依照法規會員無法於公會投保勞保。勞保問題可以參考
(1) 臺北市各業工人職業工會聯合會
- 電話:02-2312-1732或02-2389-8944
- email:tinstone1979@gmail.com
(2) 國民年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年金-納保計費-保費計算-保險費負擔比率及金額
請參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長照2.0服務專區-專業人員-如何申請成為特約服務單位?
連結:https://healt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364009E7272129A
範例:心理師的執照應更新日期為110年7月1日,由於積分已達換照標準,因此心理師於110年2月1日至衛生局申請到期換照,到期換照辦理完成後,新的執照應更新日期為116年7月1日,且於110年2月1日到116年7月1日可以累積新的積分。
可以,取得諮商心理師證書起即可累計積分,不會因為沒有執照/執業登記而無法累計積分。
沒有執照/執業登記者,不需要辦理到期換照。
惟未來重新辦理執業登記時,執照應更新日期之訂定請參考官網-會員服務-執業執照-執業登記
請會員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必須報戶口手續,領取更新之戶口名簿,以證明眷屬關係。新生兒首次加保,加保生效日期等於其出生年月日。
如果本會有效會員目前沒有加保於其他單位或依附眷屬,都可以辦理公會健保
公會健保費用依據「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適用)」,
會員或一同加保的眷屬自行繳納全額。
若有特殊狀況,則參考健保署各級政府辦理保險對象健保費補助項目一覽表計費。
舉例以下特殊狀況為部分繳納:
(1) 衛生福利部1/2補助中度身心障礙
(2) 各縣市政府1/4補助輕度身心障礙
(2) 設籍所屬縣市之減免資格,例如超過65歲
舉例以下特殊狀況為免繳:
(1) 衛生福利部全額補助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
(2) 依附於會員的眷屬超過3人,例如眷屬4人、5人等,眷屬費用皆以3人計算
眷屬可以一起加保,健保費用依據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適用)人數計算。例如會員A月投保金額為30,300元,每月健保費用為1,567元。如果會員A的父親依附,對照負擔金額表為1,567元*2=3,134元;如果會員A的父親、母親皆依附,對照負擔金額表為1,567元*3=4,701元,以此類推。當眷屬人數超過3人,則眷屬費用僅以3人計算。
若會員本人並未加保於公會,眷屬不得自行申請加保於公會。
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線上申辦服務系統,(醫事人員證書改註)連結:https://www.gov.tw/News3_Content.aspx?n=2&s=375821
諮商心理師證書改註完成後,務必再到衛生局申請新的執業執照。以上步驟完成後,務必主動向秘書處email提供新的身分證正反面、新的醫事人員證書正面、新的執業執照正反面圖檔,以利更新會員資料檔案。
請參考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
連結 :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3230021
承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02-27208889轉1891或1893)
請參考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
連結 :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3220021
承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02-27208889轉7100)
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線上申辦服務系統,(醫事人員請領英文證明書)連結:https://www.gov.tw/News3_Content.aspx?n=2&s=375818
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1條,同時持有兩種以上的醫事人員證書者,若要同時持有兩種以上的醫事人員執照/執業登記,得在同一執業處所執行其他醫事資格之業務,且該執業處所符合各該醫事資格執業處所之設置標準,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註記於執業執照者為限。
(執業登記需在同一機構,例如同時具有藥師和諮商心理師證書,可於A機構同時登記藥師和諮商心理師之執照。不可以藥師身分執業登記於A機構/以諮商心理師身分執業登記於B機構)
請參考 新北衛心字第1100103373號函
連結 : https://www.cpantc.twmail.org/News_Detail.php?ADKey=3&CataP=560&page=&So...
請參考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
連結 :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3230017
承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02-27208889轉1891或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