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08月31日(六)「助人專業中的性別、法律與倫理:性平三法修法後」
此為專業法規系列講座,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會員[一律免費],請使用帳號密碼登入網站,填寫報名資料時即可點選[會員免費],會員系統將自動儲存活動紀錄。
在報名以前請務必詳閱以下所有課程簡章,填寫報名表單即代表同意與配合所有課程規範。
講座基本資訊
。主辦單位: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參與對象: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有效會員優先參與
。名額:80人
。費用: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有效會員,一律免費
。講座形式:實體講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誠202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時段:113年08月31日週六,早上08點30分至12點30分
。主題:助人專業中的性別、法律與倫理:性平三法修法後
。講師:陳金燕 老師
。課程簡介:
*不受理單獨報名單節課程,第一節課遲到者即不核發所有積分*
(第一節課) 08點30分至 10點30分「修法重點」
說明三法修法重點:包含共同修法原則及個別修法重點。
(中場休息) 10點30分至 10點45分
(第二節課) 10點45分至 12點30分「新法對助人專業實務及倫理之影響」
從性別、法律與倫理的角度,講述及討論修法對諮商心理師之專業實務及倫理的規範與影響。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經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審查通過)專業法規2.4分+專業倫理2.1分+性別議題
。講師建議課程參考閱讀: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心理師法等相關法規
講座報名
1.報名期限:113年08月01日(四)下午5點至08月27日(二)晚上11點59分,或報名額滿提前關閉報名表單。報名表單關閉後一律不再受理報名或電話洽詢。
2. 欲參加的本會有效會員,請使用帳號密碼登入網站→點選[會員服務-繼續教育課程]、找到欲報名的課程→填寫報名資料時即可點選[會員免費]→報名完成後會員可至[會員專區-我的活動歷程]檢視您是否報名成功,您也將收到系統自動mail報名完成通知信。
3. 填寫報名表單即代表同意與配合所有課程規範。
4. 課前提醒信
8/18(日)以前報名者,秘書處將於8/19(一)mail寄送
8/19(一)至8/27(二)報名者,約2個工作天mail寄送
預計8/28(三)以前全數通知完畢
5. 報名表單將蒐集學員針對課程簡介期望學習的內容或提問,秘書處彙整後將匿名提供講師作為授課參考。
6.本會有效會員報名後若因故不克出席,請於8/29(四)以前回覆課前提醒信告知取消報名。
講座規範
1.講座當日
上午08點00分起,開放學員入場,請學員向工作人員簽到
上午08點30分,講師開始授課
上午08點30分後進入教室者,將由工作人員加註簽到時間
上午08點40分後進入教室者,將由工作人員加註簽到時間,視為[遲到],仍可參與課程,但不給予積分與研習證明。
課程結束,請學員向工作人員簽退;如果課程尚未結束但欲簽退者,將由工作人員加註簽退時間,中午12點20分以前簽退者,視為[早退],不給予積分與研習證明。
簽到退手續應分別於課前與課後準時完成,無法提供補簽。
不受理以個人事件(例如交通問題/找不到教室)導致遲到等為由要求變更[遲到]狀態
2.課後通知信:實體講座結束後30個工作天內完成mail寄送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具有諮商心理師證書者,依據紙本簽到退表單之紀錄,講師授課期間全程參與/不遲到早退者,將獲得積分。
電子版研習證明:填寫報名表單時勾選索取電子版研習證明者,依據紙本簽到退表單之紀錄,講師授課期間全程參與/不遲到早退者,將獲得研習證明。
(講師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提供學員講義或簡報檔案) :若講師課後有提供相關資料,依據紙本簽到退表單之紀錄,有參與課程者,將收到資料下載連結。
其他注意事項
1.講座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全體學員皆不得自行側錄或以其他方式重製、公開傳輸、散布,以免觸法。
2. 實體講座請學員自行備妥筆記用品、環保杯、保暖外套等個人用品。
講師介紹
。講師:陳金燕 (連結)
現職: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第47屆監事、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專業倫理委員會-第47屆主席
經歷: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組-第9屆委員/召集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主任
。專業認證:衛生福利部-諮商心理師證書、教育部-教授證書
。專長:諮商員教育與督導、自我覺察、多元文化諮商、諮商倫理與法規、性別平等教育與研究、性別與諮商、性別主流化、性別影響評估與檢視、CEDAW及法規檢視。
會員免費 | NT$ 0 |